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1014/201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4 April 2019.
1. 郭先生於2018年12月31日發出上訴通知書(下稱「第一份上訴通知書」),就聆案官李紹豪於2018年11月7日作出的一個命令(下稱「該第一個命令」)提出上訴。在2019年1月15日進行有關第一份上訴通知書的聆訊後,郭先生於同日發出另一份上訴通知書(下稱「第二份上訴通知書」),就聆案官李紹豪於2018年11月7日作出的另一個命令(下稱「該第二個命令」)提出上訴。本席於2019年2月19日聽取雙方就第二份上訴通知書的陳詞,現以本判決書一并處理該兩份上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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