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561/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1 August 2020.
1. 兩位上訴人被票控相同的罪名,指他們在2018年10月10日身為九龍洗衣街128號,亞皆老街111A號水務署亞皆老街廠的擁有人,未有在該處所內進行或導致進行涉及使用或處理含石棉料的工程時,委任一名註冊石棉承辦商進行有關工程。於審訊後第一及第二上訴人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罰款$4,750及$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