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925/201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October 2020.
1. 就著原告人於2020年9月21日發出的傳票(“該傳票”),本席於2020年9月22日作出指示,原告人須於2020年10月12日或以前提交書面陳詞,被告人現階段無需就著該傳票存檔任何誓章或提交任何書面陳詞。法庭其後把原告人提交書面陳詞的時間延展至2020年10月19日。原告人沒有提交書面陳詞,但提交了一份她自己在2020年10月12日所作的誓章(“該誓章”)。
Cited by 2 cases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