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1912/201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October 2022.
1. 本案為一宗工傷索償案件。申請人於2018年4月11日起受僱於答辯人,在答辯人九龍彌敦道726號地鋪的大拇指餐廳(「該餐廳」)內任職廚房工人,工作時間為早上6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月薪13,500元。申請人聲稱在她上任後的第三天,即2018年4月13日,工作期間發生了一宗意外,導致她雙腳受傷。答辯人承認在2018年4月13日當天,申請人為其僱員,但答辯人稱2018年4月13日當天在該餐廳內並沒有任何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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