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180/199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許可申請人林卓斌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三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選舉舞弊罪罪名成立,違反《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4(1)(aa)條之規定,即『任何人明知 ...... 其他人,為了在某項選舉中登記為選民或投票而作出(或已作出)據其所知在要項上屬虛假的陳述 ...... 均不得在該選舉中 ...... 促請 ...... 該其他人投票。』,被判入獄四個月。現申請准許就判罪及判刑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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