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許嘉慧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308/202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July 2023.

1. D2被控一項與D1販毒罪。D1早前已經認罪及判刑。D2因有身孕而本席把裁決押後至今天(7月3日)。本席得悉D2在本年6月25日已經誕下女兒。今天D2的陳姓丈夫及初生女兒亦到法庭支持D2。

Cited by 1 case · Cites 1 case

Case No.DCCC 308/2022[2023] HKDC 1068
Court
District Court
Date03 Jul 2023
Judge
Case Document
100%Judiciary

DCCC 308/2022

[2023] HKDC 1068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22年第308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許嘉慧 HUI Ka-wai, Agnes (第二被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審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
日期:  2023年7月3日
出席人士:  陳維信先生,為外聘律師,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沈仲平先生,由法律援助署委派的陳淑雄律師行延聘,代表第二被告人
控罪:   [1] 販運危險藥物(Trafficking in a dangerous dru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刑理由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D2被控一項與D1販毒罪。D1早前已經認罪及判刑。D2因有身孕而本席把裁決押後至今天(7月3日)。本席得悉D2在本年6月25日已經誕下女兒。今天D2的陳姓丈夫及初生女兒亦到法庭支持D2。

2.控方案情很簡單。在2019年9月19日,D2和D1聲稱「遊車河」。D1駕車,D2是前座的乘客。在馬鞍山一個路障,他們被截查,因為D1的私家車的牌照已經過期。警員從D2的米色袋內找到一個灰色透明拉鍊袋,內有總共4包可卡因(一包份量呈固體狀及份量較多)。D2在現場說她不知情,是D1交那袋給她。另外,警員在D2所站位置近車頭的地方找到一張紙巾,內有5小包毒品。D1為D2作供時承認那紙巾及內裡的東西是D1在路障前交給D2「坐住」。

3.D2的辯解是她不知道這毒品的存在,一切都是她依照D1的指示來做。

求情理由

4.D2現年31歲,沒有刑事紀錄。2020年在教育大學進修。被捕前,她是教師助理。D2沒有吸毒及濫藥習慣。辯方說她在6月25日誕下女兒,亦呈上D2的陳姓丈夫的求情信。D2丈夫認識了D2兩年多,形容D2是一個對家人、對朋友有義氣的人。

5.D2的丈夫認為D2是因信任朋友,誤交損友才被控,希望法庭能夠網開一面。

判刑

6.販毒罪有判刑指引,一般而言,販運10克至50克可卡因的刑期起點是5年至8年。本案涉及21.96克可卡因,估值約為$24,000多元。

7.D1亦面對同一販毒罪(除另外5項控罪)。D1因為認罪協商而被判5項控罪罪名成立,D1的第二項控罪則在法庭存檔。D1在2023年4月26日被判刑。就第一項販毒罪,本席以6年為起點,因為D1的認罪而減刑三分之一,判監48個月,而D1最後的總刑期是54個月。

8.本席認為D2有不少求情理由:第一,由始至終,D1才是始作俑者。D1是吸毒者,亦獲取毒品,以便能夠轉售賺錢。D1利用D2女性的身分「搏一搏」,希望能夠順利通過警方路障。沒有證據指D2可以從中得益;第二,D2只是聽命於D1行事,雖然這都是愚蠢的行為;第三,D2在今年6月25日誕下女兒,在很短時間便要和幼女相離,這是可嘆的。

9.D2是經審訊後被裁定有罪,本應沒有刑期扣減。和D1一樣,本席就這一項販毒罪以6年為起點,但考慮了D2的角色以及初為人母,本席酌情減刑1年,判D2入獄5年。

陳廣池
區域法院法官

Cited by 1 case

Other judgments that cite thi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