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3540/2025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 December 2025 before 林展程.
1. 呈請人於2025年5月9日向法庭存檔破產呈請書(「 該破產呈請」 ),有關債項是基於雙方於家事法庭FCMC 6672/2019案件的承諾, 債務人聆訊中陳詞, 認為當中的HK$1,000,000 有爭議。無論怎樣, 當中的HK$1,500,000 沒有爭議。債務人爭議呈請人沒有給予他足夠的時間進行賣樓, 但這不是反對破產的理由。在本案中, 法庭已於2025年8月11日就破產呈請作出第一次聆訊,當時法庭同意將案件延後至今天,以觀察債務人在家事法庭的命令下作出任何申請的結果,但據了解有關申請已被拒絕。另外, 雖然債務人聲稱家事法庭有口頭命令他的承諾是有條件承諾,但在書面命令中本席看不到有這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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