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CC 150/202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第一被告人 陳國堅 (D1)及第二被告人 胡志邦 (D2)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4(1)(a)及(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A及159C條。控罪指稱於2016年12月至2017 年 2 月13日期間,兩人與 周劍宗 (PW2)串謀,將一批甲基苯丙胺鹽酸鹽(俗稱「冰毒」)從廣州運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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