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994/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1 January 2005.
1. 上訴人黎韵琼被控20項 「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D (1) 條。上訴人在2004年8月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並同意有關控罪的案情撮要 。裁判官就上訴人的答辯,裁定上訴人20項控罪罪名成立 。在2004 年9月9日判上訴人每項控罪入獄10個月,同期執行。上訴人就其判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在聆訊後,本席駁回上訴人就判罪及判刑的上訴,現本席將理據道出。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