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04404/200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January 2007.
1. 題述兩宗訟案原由黃創基以其個人名義在2001 年10 月9 日和2002 年7 月3 日分別提出。2003 年3 月14 日,匠心髮型(商號)加入HCA2566/2002案中成為第二原告人。2003 年4 月17 日,蔡銓友和匠心髮型(商號)加入HCA4404/2001案中成為第二和第三原告人 。後在2003 年4 月17 日,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當時官階)潘兆初頒令兩宗訟案合併審理。兩案的合併審訊排期在2006 年5 月8 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