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1303/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October 2009.
1. 本席在2009 年8 月26 日頒下判案書,拒絕批准第一被告人逾期就聆案官的決定提出上訴。本席同時頒令第一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因逾期上訴申請所招致的訟費,以及訟費循簡易程序進行評估。按判案書第 40 段的指示,原告人在2009 年9 月10 日存檔了訟費清單。第一被告人在2009 年9 月24 日提出反對,指原告人的訟費過高,並要求就原告人的訟費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