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2336/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3位被告是新界屯門泥圍陶福德公(宮)或福德公(宮)(下稱“該堂”)的司理人,他們與原告曾因該堂成員身份一事有爭議,3位被告人一方,是得到很多該堂成員的支持,而原告的立場,也有為數不可忽略的少數該堂成員認同。本席在2007年1月29日裁定原告得直,並發出臨時訟費令。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