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18/2014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1 February 2015.
1. 本案的申請人為北角寶馬台12樓G室 (“12G單位”) 的業主,而答辯人為同一屋苑13樓G室 (“13G單位”) 的業主。申請人在2014年1月10日提出本案的申請,指稱由於13G單位內的主廁及客廁地台出現漏水情況,引致12G 單位遭破壞,在多次要求下答辯人仍然拒絕作全面維修,對申請人造成滋擾及不便,違反了大廈公契的條文,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強制答辯人進行維修及禁止答辯人繼續其滋擾行為,並向申請人作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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