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634/201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4 March 2016.
1. 上訴人被票控一項「沒有為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罪,違反香港法例第5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該條例 ”)第6B(1)(a) 及6B(2) 條。傳票指稱上訴人身為受僱於新界荃灣德士古道178-182號14樓(“ 該倉庫 ”)的工業經營,即香泰貿易有限公司(“ 香泰 ”),的人,在2014年8月25日於工作時,沒有為會因他工作時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影響的蔡順強(“ 傷者 ”)的健康及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