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MP 34/2025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December 2025.
1. 被告人藉日期為2025年7月18日的傳票 (「 本傳票 」) 提出申請,尋求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日期為2025年5月22日的命令 (「 該同意命令 」) 作廢。該同意命令是因應原告人及破產管理署署長 (以被告人財產的暫行受託人身分) 簽署日期為2025年5月21日的同意傳票而給予許可,以撤回被告人日期為2025年2月21日的傳票 (「 該傳票 」)。以下為本庭就本傳票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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