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69/2009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October 2009.
1. 2009年8月18日, 本庭駁回 李治南 先生針對原訟法庭 張舉能 法官拒絕批予許可以進行司法覆核申請的上訴, 理由可見於本庭頒發的判案書。 張 法官的命令是經行駛酌情權後所作出的,而本庭亦看不到 李 先生怎樣符合香港法例第四章《高等法院條例》第21K(3)條的規限, 因為 李 先生的誓章沒有披露FCR(2008-09)62的建議對他本人有甚麼充分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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