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544/201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November 2012.
1. 第一及第二被告承認第一項控罪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第一及第二被告和第四被告、第七被告及第九被告亦承認第二項控罪串謀詐騙。第三被告、第五被告、第六被告及第八被告則否認第二項控罪,但在審訊中途,第三被告的招認口供被裁定為自願口供,獲法庭接納為證據後,第三被告改口承認第二項控罪。第八被告的招認口供不被接納成為證據,他被裁定對第二項控罪毋須答辯。第六被告在審訊中途失蹤,法庭繼續審訊他。第五被告最後在裁決日失蹤,法庭亦繼續對他的聆訊,這兩名被告最後都被裁定第二項控罪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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