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96/2013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April 2014.
1. 本席要處理的有兩個申請。第一個申請是李善鈺女士提出,她在2014年1月15日存檔傳票申請,她是上訴的答辯人,要求上訴人魏岳鵬先生和魏羽鈴女士,就上訴繳付訟費保證金。第二個申請由魏先生和魏女士提出,傳票申請在2月25日存檔,要求剔除李女士上述的申請,和要求本庭頒令,送達文件給李女士的地址,是為她的工作地址。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