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000370/200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0 June 2009.
1. 1996年10月30日,陳錦河先生(“陳先生”)和古國潮先生(“古先生”)簽署了一份確認書。陳先生承認在1988年至1994年間,以香港鏗達國際貿易公司(“鏗達公司”)的名義向古先生借款共700萬元。陳先生承諾會在1997年6月30日,1998年6月30日及1999年6月30日前,分別償還200萬元、200萬元及300萬元給古先生。陳先生同時承諾以鏗達公司及香港鏗達國際有限公司(“鏗達有限公司”)的資產作為還款保證。
Cited by 3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