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LA 000021/2009 on BabelCite. This HCLA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August 2009.
1. 以下是本席對今日的上訴許可申請的判決。本案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申索人在勞資審裁處向被告公司追討代通知金、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三名申索人在被告公司任職按摩師。本案有兩個爭論點。第一點是三名申索人是自僱人士還是受僱於被告公司的僱員。審裁處裁定三名申索人是被告公司的僱員。第二點是被告公司可否根據《僱傭條例》第 9 條即時解僱第一和第三申索人。審裁處裁定第一和第三申索人不可根據第 9 條被即時解僱,但第二申索人有攬客行為——攬客的意思是私自在公司以外向外人提供按摩服務,是公司不容許的——所以審裁處接受被告公司的抗辯和反申索,判被告公司可以即時解僱第二申索人 。被告公司不服審裁處的判決 ,申請上訴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