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001213/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December 2009.
1. 被告陳嘉華原被控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入屋犯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1)(b)及(4)條。罪行詳情指被告於2009年6月29日在香港作為侵入者在進入建築物部分〔該部分名為九龍油麻地寶靈街5號2樓(1/F)〕後,在該處偷竊一張八達通卡及現金港幣11,840元。第二項控罪企圖入屋犯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1)(a)及(4)條和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罪行詳情指稱被告於2009年10月3日在香港企圖作為侵入者進入建築物的部分〔該部分名為九龍油麻地寶靈街5號2樓(1/F)〕,意圖在該處偷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