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郭恩華
|
DCCC 528/2012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12年第528號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裁決理由書 1.被告人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他否認控罪,但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罪。控方不接受被告人承認較輕的「管有」罪名,繼續檢控被告人「販運」罪。 控方案情 2.本案是一宗典型的街頭「截停搜查」事件,證據十分簡單。 3.2012年4月5日約上午11時30分,高級警員50743在灣仔柯布連道及譚臣道交界附近,截停被告人調查。搜身時,警員從被告人穿着的背心的前左袋找到一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49粒懷疑危險藥物(一併列為證物P1)。警誡下,被告人稱,證物P1是供自己服用的。 4.稍後,被告人在兩份會面紀錄(證物P2及P3)中承認,證物P1是海洛英。被捕前一晚,他以每粒70元的價錢,在廟街向一名叫「傻豹」的男子購買證物P1。被告人聲稱,他每天服用一粒。被告人亦解釋,購買後,忘記把證物P1從背心拿出來放在家中,因此,被捕時,毒品仍留在背心的口袋。 5.化驗後,政府化驗師證實,證物P1共載有7.17克混合劑,內含5.59克海洛英鹽酸鹽。 6.對於上述案情,辯方完全沒有爭議。控方沒有傳召證人,控、辯雙方以「承認事實」的方式,把上述案情納入為證據(見證物P5)。 辯方案情 7.被告人選擇不作供,亦沒有傳召辯方證人。這是他的權利,本席不會因此作出對他不利的推論。 證據評估及分析 8.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的每一元素。 9.陳詞時,控方黃大律師指,法庭應考慮證物P1的包裝方式及數量;拘捕被告人的地點;被告人的身份、年紀及經濟能力;被告人攜帶毒品上街的原因等因素。而綜合以上各點,法庭只會得出「販運」的結論。黃大律師呈上了3宗案例 (HKSAR v LEEChun Tat CACC 271/2005、LEEChun Tat v HKSAR FAMC 52/2006、HKSAR v HUANGMiaoli & another CACC 167/2006)供本席參考。 10.另一方面,辯方馮律師指,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販運」的推論。馮律師亦指出,本案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曾搜出任何毒品包裝材料或器具。 11.本席參考了黃大律師提供的案例,亦參考了另外4宗案例(CHAN Chuen Ho v HKSAR [1999] 2 HKLRD 203、HKSAR v CHENGKong Sang CACC 371/2008、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鄧運峯CACC 111/2011、HKSAR v HOKa Kei CACC 378/2009)。 12.綜合現有證據,證物P1雖包裝為49粒,但總重量只有5.59克。證物P2及P3顯示,被告人現年74歲,無業,在柴灣居住。被告人聲稱,證物P1全屬自用,以每粒70元的價錢購入,每天服用一粒。換句話說,被告人花了3,430元購買證物P1,而證物P1足夠供應他個半月的用量。被捕時,他身在灣仔。 13.本席認為,5.59克的海洛英,絕對說不上屬大量。49粒的包裝方式,雖可供被告人直接交付出售,亦同樣可能是被告人購入時,賣方以這種包裝方式售予他[1]。被告人雖年邁及無業,但控方沒有證據證明,他缺乏經濟能力,一次過支付3,000多元購買毒品。被告人住在柴灣,在灣仔出現也絕不為奇。本案沒有證據證明,拘捕被告人的地點,是毒品買賣或交收的熱點。至於被告人忘記把毒品從背心的口袋拿出來存放在家中,反而攜著上街,這一點,也模稜兩可。以被告人的年紀,出現善忘的行為合乎情理,不能因此證明甚麼。 14.其實,除了49粒的包裝方式外,控方便沒有其他支持「販運」推論的證據,例如:被告人售賣或帶貨的行為;被告人管有任何毒品包裝材料或器具;被告人身上懷有大量現金等。本席認為,即使本席不接納證物P2及P3中具開脫性的內容,現有證據並不足以支持「販運」是唯一的合理推論。 15.基於上述理由,本席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本席裁定,被告人「販運」罪名不成立。但由於他承認「管有」罪名及同意控方的事實證據,本席裁定,就「管有危險藥物」罪,被告人罪名成立。
[1] 已故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沈澄在CHAN Chuen Ho 一案的判詞這樣說:" They were packaged in a way suitable for sale, but they could have been purchased by him in that form." (見第208頁A段)。 |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建彬
HKSAR v. Lee Ho Ming
HKSAR v. Chui Yuet Kwan, Ady
HKSAR v. Lai Kwai Po
HKSAR v. Kong Cho Man, Joe
HKSAR v. Kong Man also known as Kong Chun Wai
HKSAR v. Lam Chun Hang and Others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曾志偉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黃楚洲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曾昭武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余駿鏵
HKSAR v. Leung Ming Chung
HKSAR v. Tse Chi Wai
HKSAR v. Lau Kwok Kuen and Others
HKSAR v. Haque Aamir
Further hearings and rulings under DCCC 52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