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2406/201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2. 原告引用她的家翁王承祥在1992年11月13日給予她的委託書(原告上訴文件冊第75頁),於2014年11月26日代表王承祥,發出申索陳述書,向被告開展這申索。原告在申索陳述書聲稱王承祥曾持有香港可大有限公司(下稱「可大公司」)的40% 股份,但這些股份在1959年被人以偽造文書,和虛假的陳述和登記,轉到別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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