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319/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5 July 2014.
2. 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進入九龍棉登徑地下一間私人餐廳內,他把一張紙交給餐廳的經理林先生,紙張上寫著「盡快致電」及一個電話號碼,被告人說自己叫安仔。林先生將事件告訴餐廳東主蘇先生,蘇先生告訴該餐廳所在大廈的物業主任林先生。林先生依電話號碼致電,對方自稱是安仔,並且要求索取保護費6,000至8,000元,餐廳即日報警。同日,探員致電找安仔,安仔要求給保護費,探員約見,但安仔未能到餐廳。2013年11月20日,被告人到餐廳找東主不果,被告人要求當值經理寫下他的名字及他的電話號碼。11月26日,警員致電安仔,約他到餐廳,稍後被告人進入餐廳,他向喬裝東主的探員要求每月3,000元保護費。警方以勒索罪拘捕被告人,在警誡會面時,被告人承認罪行。
Cited by 1 case ·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