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423/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原告人林馬光先生針對司法常務官陳爵的命令在本席前,提出上訴。陳常務官於6 月22 日批准本案被告人的申請,頒令把被告人提交抗辯書的期限延長21 天,其中一項理由是原告人所提起的訴訟涉及一宗發生於數年前的事件,因此被告人需要較長時間搜集資料;再者,這是被告人第一次申請延期,按照常規,第一次申請通常都會獲得批准。事實上,被告人的申請是在法庭所容許的期限內作出的。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