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298/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January 2011.
2. 控方案情指出,姓譚的受害人是一名的士司機。2010年10月15日凌晨1時40分左右,被告在土瓜灣乘搭受害人所駕駛的的士,聲稱要到黃大仙育群街。當時被告戴著灰色帽和面罩。當的士到達黃大仙育群街後,被告拿出一把11厘米刀鋒的生果刀,並吩咐受害人交出金錢。被告在攫取了受害人$440元現金後便立刻逃跑。受害人追著被告。此時,三名途人看見有人追著被告,而受害人大聲說被打劫。最後,這些途人成功截停和制伏被告。這時,警員亦到達被告被制伏的地方。警誡下,被告承認因為毒癮而打劫受害人。警員在被告身上找到一把生果刀。被告承認他用這把刀打劫。警員在附近亦找到受害人被劫的金錢,受害人在稍後時間確認被告的衣著和所使用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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