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魏彬
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680/201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October 2018.
1. 被告人承認一項並非按照香港法例第586章第5(1)條所規定進口附錄I物種之標本(即3.11公斤的犀牛角)。
Cited by 10 cases · Cites 1 case
|
DCCC 680/2018 [2018] HKDC 1311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18年第680號 -------------------------
-------------------------
--------------------- 判刑理由書 --------------------- 1.被告人承認一項並非按照香港法例第586章第5(1)條所規定進口附錄I物種之標本(即3.11公斤的犀牛角)。 案情 2.於2018年6月17日,被告人從莫桑比克貝拉經約翰內斯堡到達香港國際機場,於行經海關無須申報通道時遭截停。海關人員從他的行李中搜出共3.11公斤之犀牛角,有關犀牛角估計巿值為105,740美元至217,700美元,相當於約港幣829,000至港幣1,706,000。 3.所有關鍵時間,被告人或證物1並未得到根據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第47(1)條頒下的豁免令;證物1亦並未在進口前得到根據第586章第23(1)(a)條發出的許可證。 4.警誡下,被告人稱:—
求情及判刑 5.被告人現年21歲,福建人,中三程度,在港沒有定罪記錄,他亦是家庭經濟支柱。辯方指,約3年前,即被告人18歲那年,經人介紹下由內地前往南非一木廠打工,月薪約有14,000人民幣。他每月亦將10,000人民幣薪金寄回老家以供養年邁祖父母及其以務農及打散工之父親,其父母亦已離異。 6.南非的木廠老闆亦是同鄉,為福建人,在南非工作之員工亦是福建人,而他的社交圈子亦環繞着他們並信任同鄉。其老闆得知他要回鄉便着他把犀牛角帶回家鄉,並提供路費及機票予他,更指若被截獲只會把貨物充公,沒甚麼事的。 7.此事他已十分後悔,只是自己愚蠢,輕信別人。因此事已被還押,亦影響到家人及其經濟狀況。此事之後亦會辭去南非工作及回國。 8.本席聽畢律師之陳詞,接納被告人只是一時無知及誤信老闆之言,低估了此事之嚴重性。本席亦同意律師所指,以現有證供並不支持被告人是從事商業活動,而涉及犀牛角重量只為3.11公斤。 9.然而,見HKSAR v Cheung Mo Tak HCMA 89/2012,同樣地涉及犀牛角,而貨值約為$1,300,000,原訟庭認為3個月為起點之即時監禁,並沒犯錯。另外,控方亦提供了過往一些檢控數字,顯示除一宗以緩刑處理外,其餘均為4星期至2個月監禁,但這些已是修例前之案件。 10.其中一宗WKCC 2565/2018 Liu Xin是在法例於2018年5月修改後提出。律政司覆核刑期,原為2個月,改為4個月監禁。 11.有關法例修改之背後原意,本席亦得參考立法局之文件[1]。本席同意辯方所指,內容大部份與象牙有關,但本席亦沒忽略,文件第四段中提到香港政府亦有意打擊非法偷運瀕危動植物種,並提高相關刑罰,而第10段亦指出刑罰亦需具阻嚇性以阻止非法野生動物貿易。故本席認為,相關刑罰提高並非只特別針對象牙。 12.法例修改前原為罰款10萬元及1年監禁,若為商業用途,罰款500萬元及2年監禁。現改為經簡易程序定罪,罰款500萬元及2年監禁,經公訴程序定罪,罰款1,000萬元及10年監禁。從上述可見,罰則亦大大提高,特別是監禁刑期由最高2年增至10年。 13.本席已考慮了辯方之求情說話及被告人沒定罪記錄,量刑時亦考慮到本案所涉及犀牛角之重量及價值,特別是法例罰則之提高及從案情亦指出,全球僅餘少於30,000頭犀牛及每年在非洲為非法巿場獲取的犀牛角上升至2,674隻及達到超過20年最高的紀錄。 14.本席考慮了被告人犯案之原因及如辯方所提及本案並不涉及商業成份,本席明白法例對是否為商業用途這分別已不存在,但本席仍認為這也是量刑應考慮之因素。但是相關之價值,縱使只是3.11公斤,最少亦達80萬港元以上至170萬多,價值不少。 15.本席需考慮這樣之重量亦易於收藏及可輕易逃過執法人員之檢查,但卻涉及龐大價值,若判刑不反映這點,會令違法者存有僥倖之心態,變相間接助長非法運入本港及有違法例增加罰則之用意。 16.本席沒忽略被告人沒定罪記錄及這是修例後首個月內第2宗檢控,而於修例前過往判刑大多只是4星期至2個月監禁,考慮了所有因素,本席採納12個月為起點,扣減三分之一後,判處8個月監禁,本席亦找不到任何特別因素存在暫緩執行這刑期,故判處8個月即時監禁。
|
Cases cited in this judgment
Other judgments that cite thi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