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3803/200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原告人李靜女士現針對本席於2008年4月11日作出的訟費命令申請上訴許可。根據法例,李女士必須提出強而有力的可爭論的論點,才能獲得上訴許可。然而,經閱畢李女士的誓章中的陳述,本席看不到任何強而有力的可爭論的論點。因此,本席駁回李女士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