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294/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April 2020.
1. 上訴人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違反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1條。罪行詳情指,上訴人於2014年8月22日在香港身為獲入境事務助理員根據<<入境條例>>第11條准許在香港入境的人士,違反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在港的逗留是直至2015年6月13日或合約終止後兩星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而在合約於2013年8月19日終止後兩星期之後仍留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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