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213/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August 2011.
1. 第一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和第二被告(即他的兄長)、以及一名日籍人士(即第三被告)、以及一名叫吳毓明和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控方在開審前,對第二被告不提起訴,他的控罪獲得撤銷。第一被告轉作控方證人,在審訊時指控第三被告,不過他的證供顯得混亂,說法反覆。他作供後,控方認為對第三被告的檢控再不能成功,決定對第三被告不再舉證,第三被告的控罪亦因此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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