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FCMC 14668/2014 on BabelCite. This Family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August 2020 before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蘇嘉賢.
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 更改贍養費 – 經濟情況轉變 – 再婚 – 新子女 – 贍養費金額調整 – 退休年齡 – 訟費 – 法庭裁定男方有重大的經濟情況轉變,因再婚及有新子女,加上大兒子教育開支增加。法庭將每月贍養費由港幣5,000元調低至港幣2,000元。法庭不批准男方申請於55歲退休時停止支付贍養費,但指出退休可構成重大轉變,屆時可再申請。本案不作訟費命令。
Legal issues: 是否有重大的經濟情況轉變 · 贍養費金額應怎樣調整
Outcome: 申請獲批准,贍養費調低至每月港幣2,000元,直至女方再婚或雙方共同在生為止;申請於55歲停止支付不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