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459/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August 2014.
2. 控方案情已詳述於今早之定罪理由,簡單地說,這是一宗俗稱「打荷包」的扒竊案,兩名被告人在機場快線站跟隨一名買了機鐵票的男乘客,在扶手電梯上,受害人把行李拉篋放在身後,第二被告用手拉開拉篋的一個格層拉鏈,然後站在受害人左面,第一被告繼而從拉篋格層偷去了受害人的錢包,錢包內有包括受害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中華民國護照、人民幣5,400元、美金200元及一些會員卡。一直監視著兩名被告人的警員隨即截停兩名被告,經一些糾纏及途人協助下制服二人,受害人的錢包亦起回,受害人並無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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