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49/201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5 June 2016.
1. 被告人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2)及(3)及63(1)條,罪行詳情指他於2016年1月5日,在香港新界沙田隆亨邨一個公屋單位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事主黃女士的財產,即上述單位內的財產(即一些衣物、一張床、一些床上用品、一個櫃、一套頸鏈、兩份保單及現金人民幣200元),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顧他人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