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74/201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June 2016.
2. 控罪一的所列的建築物是一間位於旺角洗衣街的地產公司地舖。根據被告人承認的控方案情摘要,他在2015年12月10日凌晨4時42分左右,在快富街近通菜街,因為形跡可疑而被正在巡邏的警員截停查問,警員在他所揹着的袋內搜出一支鐵筆、一支螺絲批,一對手套,以及涉案財產。後來,其他警員發現上述店舖的鎖頭位置有損毀的痕跡,並證實該店舖曾被爆竊。店舖的東主們其後確認涉案財產是屬他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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