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2088/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3 January 2020.
1. 申請人(“方先生”)的案情是:2014年7月29日上午大概上午10時,方先生在中環奧卑利街7號地下(“地盤”)工作,正使用電鑽進行打鑿地臺。當時方先生受僱於第一及第二答辯人。第一答辯人是地盤分判商,第二答辯人是地盤的總承包商。當方先生看見地台的牆身有一條連接牆身的電線,便問地盤主管黃永立上述電線有沒有接駁電源。當時黃永立回答說該電線不帶電,叫方先生繼續用電鑽打鑿地臺。之後,當方先生打鑿開覆蓋電線的地台後,電線外露,造成漏電,令方先生因觸電而令身體多處燒傷。方先生就此意外根據僱傭補償條例(“該條例”)向第一答辯人及第二答辯人索償僱傭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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