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576/202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October 2023.
1. 被告人承認一項 「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可從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以下稱為「洗黑錢」罪),違反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及 (3) 和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罪行詳情指稱被告人於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香港紅澤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澤」)在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持名下帳戶的總額美金$6,851,970.99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處理該財產。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