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23/202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3 September 2024.
1. 本案涉及八名被告及十項控罪。第三及第四被告共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違反普通法並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1)條予以懲處(以下簡稱「妨礙司法公正罪」,第一項控罪)。第一、第三及第八被告共同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以下簡稱「傷人罪」,第二項控罪)。第二被告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違反普通法並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1)條予以懲處(以下簡稱「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第三及第十項控罪)。第五、第六及第七被告分別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分別為第四、第五及第六項控罪)。第五及第八被告共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第七項控罪)。第一被告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1)條(以下簡稱「刑事損壞罪」,第八至第九項控罪)。各被告均否認各自面對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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