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CC 48/202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June 2005.
1. 被告人K.K.W.面對共10項控罪。控方指稱他於2010年及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的某日分別在他香港仔的住所(下稱「案發單位」)企圖與他當時年僅9歲及成功與他後來12歲的女兒X性交(控罪一:「企圖亂倫」及控罪十一:「亂倫」)。另外又於2010年某日及2013年某日分別在同一地點兩度強姦X (控罪五及控罪六:「強姦」)。此外,亦分別於2010年某日及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的某日,在兩個不同的日子,在同一地點,先後兩次迫使X為自己進行口交以及在另一次在X面前自瀆及射精(控罪四、控罪八及控罪十:「與或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並分別於2010年某日及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的某日,在兩個不同的日子,在同一地點,先後三次非禮X,分別觸摸X的私處及胸部。(控罪三、控罪七及控罪九:「猥褻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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