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453/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0 August 2014.
2. 2014年2月27日晚上約7時, 一隊警務人員持著搜查令到被告人的住所進行反毒品行動。被告人的住所是在大廈10樓的一個單位。當警員拍門、表明身份和來意並且要求開門時, 被告人於單位裡在他的睡房內, 把一件東西掉出窗外, 而該東西跌落在大廈1樓平台上。在大廈外面進行監視的警員看見被告人的舉動, 最終檢回被告人掉走的東西。該東西是一個煙盒, 內有思疑毒品, 而煙盒外亦有由膠紙包裹著的思疑毒品。案情撮要經已詳細交待全部思疑毒品的包裝方式, 本席毋須覆述。簡而言之, 經政府化驗師化驗後, 被告人掉出窗外的東西是毒品, 包括分裝在62個膠袋總重量為內含48.04克氯胺酮的68.50克粉末, 及1個膠袋裝有內含2.63克甲基苯丙胺鹽酸鹽的2.74克晶狀固體。在現場被捕和其後的錄影會面時, 被告人於警誡下承認全部毒品是屬於他的, 並且是供他自用。當被告人於本席面前承認控罪時, 他確認他撒回警誡下的供詞, 並且承認管有上述毒品作販運用途。
Cited by 1 case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