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MP 333/2022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0 January 2023.
1. 2021年10月11日,聆案官依據香港法例第336H章《區域法院規則》第18號命令第 19(1)(a)、(b) 及 (d) 條,剔除區域法院民事訴訟2021年第1211號中原告人的傳訊令狀,包括日期為2021年3月19日的申索陳述書,並撤銷原告人的申索。原告人不服,在2021年11月29日存檔傳票,向法庭申請逾時上訴許可,當時原告人逾期大約一個半月。原告人的逾時上訴許可於2022年8月4日在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席前聆訊。林法官於2022年8月5日頒下判決書 (「該決定」) 拒絕原告人逾時上訴許可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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