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462/201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November 2013.
1. 本案共有十名被告人,其中七名(即第四至第十被告)均為一些食肆的東主或負責人,他們在第一項控罪被控與本案首三名被告串謀詐騙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中華煤氣”)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華電力”),而其餘七項的串謀詐騙罪則全部為第一項控罪的交替控罪,針對第四至第十被告每位被告人。在答辯時,第一被告在本席前承認了第一項控罪。第二及第三被告則否認第一項控罪,但第二被告承認五項的交替控罪(即第二、三、四、五和第六項)而第三被告則承認了一項的交替控罪(即第八項)。第二及第三被告的有關答辯亦獲控方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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