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530/198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6 February 2018.
1. 本案各上訴源自裁判法院就本案三名上訴人所作出的定罪,分別是:第一及第三上訴人被控的“參與非法集結罪” [1] ,以及第二上訴人被控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 [2] 各上訴人分別被判處不同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3] 因應律政司司長提出的刑罰覆核申請, [4] 上訴法庭改為大幅加刑至6至8個月監禁。上訴委員會批予上訴人許可向本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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