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295/202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 March 2024.
1. 本案中被告面對一項俗稱「洗黑錢」的控罪。有關控罪詳情指被告於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1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些財產,即香港立志有限公司在中國工銀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所持名下的外幣儲蓄帳戶的總額美金397,356元款項及港元往來帳戶的總額港幣725,000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處理該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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