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73/202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1 October 2025.
1. 上訴人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1)條。罪行詳情指他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29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住所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兒童(即約九個月大的蔣天晴)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上述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蔣天晴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上訴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處十四個月監禁。上訴人不服,現針對定罪及判處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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