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678/201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December 2014.
2. 案情顯示,2014年5月20日晚上8時,被告由屯門新圍新碧閣地下正門行出,被埋伏之警員截停,並且在他身上找到六十九個透明可再封膠袋和六包共含20.96克氯胺酮的26.66克粉末,警員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被告。警誡之後,被告說要打電話,並且以頭撞向牆,不停大叫、掙扎,向前衝想逃走,警員合力控制,把被告用手銬鎖上,一名警員因此右手手指關節紅腫,中指擦傷流血。回到警署之後,被告聲稱搜出的毒品是他自用,他因為擔心兒子,所以不想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