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52/202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公司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1] 罪成,被判罰款港幣15,000元。上訴人不服,就定罪上訴。2021年11月19日,本席頒下判詞(“「 判案書 」”),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推翻定罪並擱置罰款。詳情見「判案書」,在此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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