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946/202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September 2023.
1. 本案的第三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第三項控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第四項控罪)。第二、第三及第五被告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第五項控罪),及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和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第六項控罪)。第二被告否認第五及第六項控罪。審訊前,第三被告承認第三及第四項控罪,但否認第五及第六項控罪。第五被告承認第五項控罪,但否認第六項控罪。經控方申請,針對第五被告的第六項控罪保留在法庭檔案內,沒有法庭的批准,控方不得繼續檢控。經審訊後,第二及第三被告共同被裁定第五項控罪罪名成立,但第六項控罪則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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