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212/202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9 May 2022.
1. 這是一宗反修例活動所觸發的社會事件的案件。據控方案情,於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8日(案發日期),被告人是一個Telegram公眾頻道「SUCK Channel」的唯一擁有人及其中一名管理員,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於「SUCK Channel」發布大量非法煽惑他人干犯不同刑事罪行的訊息,即刑事損壞(控罪1)、縱火(控罪4)、公眾妨擾(控罪10)、製造炸藥(控罪20)、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23)、參與暴動(控罪24)及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為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25);及18項「煽惑他人」干犯以上不同刑事罪行的交替控罪,即控罪5至9、控罪11至19,以及控罪21及22。被告人否認全部控罪。他的抗辯理由是他沒有發布那些非法煽惑他人犯罪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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