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11/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8 May 2020.
1. 上訴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罪名成立,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1)條。控罪詳情指上訴人於2018年2月22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屯順街1號屯門市廣場1期地下55號鋪「7-11便利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牛奶有限公司的一個塑膠廣告牌和一個食物蒸籠蓋,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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