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啟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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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承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Cites 4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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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CC 685/2023 [2024] HKDC 1231 香港特別行政區 區域法院 刑事案件2023年第685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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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刑理由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控罪 1.被告承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案情 2.被告人於2020年4月30日在眾安銀行開立戶口,被告人是該戶口的唯一持有人及簽署人。2020年9月17日,銀行結束該戶口。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17日期間,共有392位存款者存入9,959筆款項,合共為港幣2,899,508.8元。這些款項是經本地網上存入匯款方式存入(‘inward fund transfer’)。該戶口另外有三筆由銀行存入的利息,在上述期間,所有存款合共計為2,899,516.8元。 4.戶口的存款迅速被人轉走,在上述期間,共有1,943筆提款,涉及港幣2,900,622.33元,也涉及1,943位收款者。其中1,526筆提款涉及2,582.975.8元,是經本地轉數快轉賬方式提走(‘FPS transfer’)。另有416筆款項,合共港幣316,310元,是以本地轉賬方式提走(‘local transfer’)。另外有一筆提款的情況不詳。 5.被告人在2021年4月13日被捕,在會面錄影中,被告人於警誡下說出一些事情,包括:
6.被告現於法庭承認他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17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的眾安戶口內的存款2,899,516.8港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等財產。 案底 7.被告人現年35歲,他有兩項定罪紀錄,分別為猥褻侵犯(2007年)和管有危險藥物(2013年)。 求情 8.辯方律師說案發在四年前,被告當時是31歲。被告人在內地出生,於1996年來港,有中二教育程度,未婚,父母早年離異,被告人和患病的母親同住。被告人任職搬運工人,月入大約15,000元。 9.律師指被告人過往的案底和「洗黑錢」並不相同。 10.律師說被告人開立案中的銀行戶口是為了取得開戶獎賞,後來沒需要使用戶口,便將戶口借給朋友使用,他不知道戶口的存款來源,自己並無得益。 11.律師說沒有證據證明戶口的存款為犯罪得益。 12.律師提及以下上訴判刑案例︰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許有益 [2010] 5 HKLRD 536;HKSAR v Boma [2012] 2 HKLRD 33;律政司司長對雲國強 [2012] 1 HKLRD 197。律師亦提及一宗區域法院的同類罪行判刑案例︰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鄺嘉傑 [2024] HKDC 446,律師指該判案涉及的金額比本案稍低,但犯案時間比本案的四個多月多一倍左右,該案的法官以4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13.律師說被告人決心改過,及早認罪,應得三分一的判刑扣減。 判刑 14.被告人承認一項「洗黑錢」罪,他開立銀行戶口後便有多筆存款存入該戶口,在四個半月期間,一共有9,959筆存款,涉及392位存款者。存款數目合共為2,899,508.8元,戶口的存款瞬即被人轉走,收款者有1,943位,所有存款及提款都是本地交易。 15.律師說被告人開立案中的銀行戶口是為了取得開戶獎賞,自己沒需要使用該戶口,便將戶口借給朋友使用,被告人不知道案中的存款來源,自己並無得益。 16.本席不接納被告人透過律師所作的說法,被告人開立戶口後,該戶口便接收多筆存款。本席肯定被告人開戶就是讓自己或別人使用該戶口去清洗黑錢。 17.被告人曾對警察說謊,稱自己沒有授權他人使用該戶口,現在於庭上則透過律師說他讓朋友使用該戶口。即使被告自己真的沒有使用該戶口,而是讓人使用,本席也不信他在案中並無得益。 18.「洗黑錢」是嚴重罪行。由於每件案件的情況都有分別,所以上訴庭沒有頒下判刑指引。判刑會視乎案中的一切相關情況,包括犯案的精密程度,涉及的款項數目、交易數目、戶口數目和已知的上游罪行情況。被告人的角色和參與程度,被告人是否參與上游罪行或對該等罪行有所知情。 19.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人涉及任何上游罪行或對該等上游罪行有所知情,但無論如何,被告人在「洗黑錢」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就是開立銀行戶口,方便「洗黑錢」集團的人行事,他的罪責不輕。 20.本席考慮了案中的情況,包括律師提出的求情,與及被告人過往並無同類犯罪紀錄。他的戶口在四個半月期間接收了9,959筆存款,涉及392位存款者,存款數目為二百八十多萬元。這些存款瞬即被轉走,收款者有一千九百多位,全部存款及提款都是本地交易。本席認為案中的「洗黑錢」罪行量刑起點應為42個月監禁,被告人及早認罪,可得三分一的判刑扣減,認罪刑期是28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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